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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详解2012年高考招录的全流程

    来源:本站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09:50本文已被浏览

    湖北省高招政策明确了今年高考招录的全过程,从考试到志愿填报再到录取,考生和家长可一目了然。

    考试篇

    6月25日发放高考成绩

    今年我省仍然是6月7日、8日举行高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均采取网上评卷。评卷和统分工作实行封闭管理,在考试成绩未向社会公布以前,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分申请。

    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二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

    志愿篇

    一本实行平行志愿

    分两次填报志愿

    2012年全省采用统一模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所有考生的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和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院校志愿;第二次是知分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如下,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00。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

    一本实行平行志愿

    2012年湖北省第一批本科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依次投档。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可填8个院校志愿,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共建生投档、录取与第一批本科同时进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院校同批次线。

    一本自招单独填志愿

    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时间段,获得高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要单独填报自主选拔院校志愿,已经被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调档线一般应为批次线或者以省招办按各校招生计划110%比例模拟投档线来确定。

    录取篇

    投档比例在1:1.2以内

    7月11日至8月20日常规录取

    今年的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投档比例在1:1.2以内

    省招办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高分考生可享保护政策

    在每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可以安排少数我省省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同批次线上落选的相对高分考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线上不低于学校实际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第二、三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达到上一批次线但不低于校线的考生。

    放弃报到不得参加补录

    高校对录取的新生要进行资格复查,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高考招生日程表

    6月7日-8日普通高考

    6月10日-15日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25日发布高考分数

    6月29日-7月1日知分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

    6月29日-7月2日军检面试

    7月11日-8月20日按批次常规录取

    9月22日-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9月24日-29日高职高专补录

    本篇文章来源于 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原文链接:http://gaokao.fjedu.gov.cn/htm/gaokaozhengce/guojiazhengce/20120426/494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