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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3年中职推免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本站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22:30本文已被浏览 次一、 推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我省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
3.已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学生。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以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补报名手续。
4.身体健康。
二、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咨询电话:0592-6276222、6279222)
序号
专业
指导性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1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2
应用电子技术
10
3
通信技术
10
4
视觉设计
15
5
数字媒体技术
15
6
食品营养与检测
5
7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
8
食品分析与检验
5
9
物流管理
15
10
旅游管理
10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高等职业院校工作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内容
1月25日前
1.制定本校中职推免试点工作的招生章程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中职推免试点工作。对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宣传,积极动员毕业生报名。
3月1日-4日
2.组织未参加全省高职单考报名的推荐免试毕业生办理高职单考补报名手续(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
3月25日前
3.,审核确定本校推荐生。组织推荐生上网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及志愿,学生本人签名,学校审核盖章后,报送学校所在地县区招办。
4月20日前
2.录取工作第一阶段:4月1日9时至4月10日12时,院校按推荐生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第二阶段:4月12日8时至4月13日18时,未录取的推荐生填报征求志愿,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2时由院校择优录取;
4.录取工作第三阶段:4月18日8时至4月19日18时还未录取的推荐生再次填报征求志愿,4月20日9时至17时由院校择优录取。
4月21日-25日
5.预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和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网站上公示五日。
4月30日前
6.试点高等职业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UploadFiles]2750,22528,doc,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Upload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