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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学院面向初中毕业生招收五年制大专班招生公告
来源:本站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21:23本文已被浏览 次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2709)是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倡办、厦门市政协举办的厦门市首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平安校园”、“诚信教育示范学校”、“绿色校园”等称号。
学校坐落于国内闻名的厦门集美文教区。校园面积近600亩,一期建成面积近400亩,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行政办公楼和运动场馆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
2011年,学校大力践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理念,办学努力和实绩得到社会、政府的关注和支持。厦门市政府发函提请福建省教育厅将我校列入福建省“十二五”高等学校(本科)设置规划,并同意新增划拨土地180亩扩大校园建设用地,切实支持我校申办应用型本科院校。2012年我校还将面向中考初中毕业生招生,开办五年制高职教育。自此,我校将逐步实现中高职教育贯通、优势专业实现本科层次培养的多层次办学体系。
一、面向中考初中应届毕业生“五年专”招收计划
专业代码 招收专业 学制 教学组织形式 分地市招生计划 合计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莆田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平潭 机动数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五年 自办 60 3 30 7 5 3 3 2 2 2 2 1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年 自办 60 3 30 7 5 3 3 2 2 2 2 1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五年 自办 60 3 30 7 5 3 3 2 2 2 2 1 52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五年 自办 60 3 30 7 5 3 3 2 2 2 2 1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五年 自办 60 3 30 7 5 3 3 2 2 2 2 1 二、招生条件
凡参加2012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自办的五年制大专。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 根据各地市招办要求填报志愿
(二) 按照各地市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四、学生入校待遇及奖励
(一) 前两年每生每年可享受国家相应补助(具体以政府下达文件为准)
(二)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三方面并举的资助体系,凡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助学金。
五、学生毕业待遇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符合毕业规定者由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优秀毕业生还将颁发“专业副学士学位”称号证书。
六、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6276222 6279222 6276216(传真)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361024)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