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1级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本站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2日 20:26本文已被浏览 次为了给您提供更好、更及时的服务,收到我院录取通知书的新生,请及时登录学院招生办网站新生服务平台(http://zsb.hxxy.edu.cn/,登录密码为录取通知书编号)浏览信息,填写《厦门华厦职业学
院学籍卡》,并可与我们直接交流。
一、入学报到
1.报到时间:9月3日。如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3.携带材料: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一寸白底彩照8张(背面写明姓名、年级、专业,电子版提交至新生服务平台)等。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团组织关系须经所在中学团委(团总支)转到共青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委员会(根据团章规定,新生中团员都必须凭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不得装入档案);团员资料遗失的,必须经所在中学开具遗失证明,方可办理团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在福建省内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须经所在中学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转移至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党委(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党委”)。
3.党员组织关系在部队或福建省外的,须经过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移至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党委”)。在办理入学手续期间,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直接到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转入手续。
三、档案移交
考生纸质档案自带(不准私自拆封、不得邮寄),入学报到时交至学生处。
四、户口迁移
1.对象:福建省新生,根据相关规定,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新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2.手续:需办理迁移者,须在入学报到时将所需相关材料(①《户口迁移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④一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提交至学生处,逾期不再办理。
注:①《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晰整洁,不能涂改。②《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五、交费
(一)交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经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定,我院2011级新生收费项目如下: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与实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保险实务等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闽价费【2007】182号);
(2)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金融与证券、文秘、市场开发与营销、旅游管理等专业学费为7200元/学年(闽价费【2007】182号);
(3)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环境监测与评价、微电子技术专业学费为8500元/学年(闽价费【2009】184号/【2010】195号/(闽价费【2011】268号);
(4)视觉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为9600元/学年(闽价费【2009】184号/【2010】195号)。
2.住宿费收费标准: 1400元/学年(闽价费【2011】268号)。
(二)交费方式
银行卡代扣交费: 2011年8月31日前将应交的费用(学年学费+住宿费+异地或跨行手续费+20元),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可登录新生服务平台确认卡号),由我院委托开户银行按收费标准代扣。注:为保障代扣成功,在代扣完后卡内至少保留20元。例:一名本市(厦门市)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新生其应交学杂费总数(8900)=学费(7500)+住宿费(1400)。其应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的金额至少应为8920元=8900+0(异地、跨行存款手续费)+20。
此卡是学生的个人卡,以后每学期(年)还将通过此卡代扣学费、住宿费等。学生收到卡后应先自行修改密码,后存入款项,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挂失并补办此卡,若卡号变更应及时通知财务处修改卡号。(财务处电话:0592-6276231、6276230)
备注: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请将学费直接汇至学校账号,单位名称: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账号:35101547001059001188;开户行:厦门建行学府支行。银行卡缴费未成功的同学,入学报到时,请务必带建行卡(其他卡不能使用)到现场刷卡缴费。
六、体检与军训
1.新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体检费约28元。
2.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必须参加军训。军训服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招标确定,由中标厂家直接发售给受训学生。军训服装费用70元。
具体金额以我院与相关单位的实际结算为准。
七、医疗、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材【2005】10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参保。医疗保险每年80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每年40元,三年保费一次性交清,总计120元。该费用在入学报到后按学生自愿投保的原则另行通知安排办理。
八、新生生源地贷款与新生绿色通道
我院系福建省生源地贷款政策纳入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详见新生管理服务平台中相关项目,或查看《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九、新生到校
新生可登录新生服务平台登记到校方式,以便学院协调安排接站。路线图可从平台下载。
1.校方接送:动车—厦门北站、火车站、集美长途汽车站、梧村汽车站、枋湖长途汽车站、湖滨南汽车站均设有接待站,所有迎新工作人员均佩戴工作证件。
2.自驾车:从天马路向厦门北站方向行车,在跨沈海高速公路的高架桥下调头,即可到学院。
3.公共交通:(1)公交:901路、905路、907路、923路、950路、953路、厦690路、厦790路、厦890路,工商旅游站下;(2)BRT(快速公交):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站下,转907,工商旅游站下。
十、温馨提示
1.我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请务必注意。
2.来校途中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学习、日杂及御寒用品可自备或来校后自行购买。
学院办公室电话:0592-6276202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6279222, 6276222
学院网站:http://www.hxxy.edu.cn/ 招生办网站:http://zsb.hxxy.edu.cn/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