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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使用图书馆

    来源:本站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0:07本文已被浏览

    如何使用图书馆

     

    一、入馆须知

    1、仪容端庄,举止文明。

    2、请持本人一卡通在门禁系统刷卡后进馆。证件若丢失请尽快到校园卡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并到图书馆一楼总台登记姓名,还清所有文献与滞还金。

    3、保持环境整洁,严禁在馆中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除休闲区外,其他区域禁止吃东西喝饮料。

    4、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静音,接听手机请到室外。

    5、不得占位或任意搬动桌椅,乱涂写刻画。

    6、每日闭馆前15分钟停止读者入馆,闭馆前10分钟通知所有读者离场。

    7、开放时间:每日8:3022:00(每周二13:3017:00闭馆整理内务)。

    二、文献借阅规则

    1、本馆普通图书可供全体师生外借;现刊、现报只限在馆内阅读;特藏图书、过刊过报合订本、光盘、 

       磁带等文献资料仅限教师借阅。详见第八项《楼层及馆藏总索引》。

    2、请使用代书板,一次只抽取一本文献翻阅,阅后如不外借,请放置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上架。

    3、如欲续借文献,请于还期前持文献到出纳台办理续借手续,或在网上进行自助续借,每本限续借一次。

    4、严禁偷窃、涂写、污损、撕割文献,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文献逾期不还将收取滞还金,每本每天0.20元。

    5、读者如有休学、病假、出差、外出培训或长期请假等情况,应在离校前及时将文献还回,或及时续借文献。

    6、滞纳金等信息储存在电脑系统中,读者如有疑虑可持本人借阅卡到总台查询借还历史记录。

    7、请遵守《入馆须知》中的有关规定。 

    三、电子阅览区规则

    1、本区对全院师生开放。

    2、服从值班教师的安排。

    3、在操作中必须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一切非法活动。

    4、微机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值班教师报告,严禁私自插拔各种配件;下机前应按正常程序关机。

    5、严禁修改系统设置、系统软件。违者将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发现偷窍、恶意损坏计算机设备者,按原价5-10倍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者,另交相关部门处理。

    6、请遵守《入馆须知》中的有关规定。 

    四、图书漂流规则

    为使读者不再阅读的个人图书得到循环再利用,图书馆特设立图书漂流站,让大家共同来感受知识传播的乐趣。

    1、漂流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图书漂流专架。

    2、管理模式:实行无人管理模式,读者自行放入或取出图书,并在漂流记录簿上登记书名和日期,如果愿意还可以写下姓名或昵称,让每本图书的漂流史被完整地记录下来。

    3、为保证漂流图书的质量,要求所捐图书内容健康、正规出版。

    4、希望每位读者能珍爱您所得到的每本图书,共同来保持图书的完整与整洁。

    五、研讨室规则

       为方便老师、同学们举办小型学习研讨、课题讨论、论文讨论、读书沙龙等活动,图书馆特在三楼、四楼开设研讨室五间,欢迎广大师生使用。

    1、管理模式:现实行自由开放模式,读者持本人一卡通在图书馆一楼入口处刷卡入馆后,即可自由进入研讨室。如有预约则优先使用。

    2、研讨室分布及配备:303多媒体研讨室:座位数30个,大型会议桌、演讲台,投影仪、投影屏幕。302、402、403、404研讨室:每间各有座位数11个,研讨桌,小讲台,白板。

    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每日8:30-22:00(与图书馆同步开放,每周二13:30-17:00闭馆)。

    4、预约电话:6276236

    5、注意事项:研讨室主要做学习研讨之用,请勿在此举办狂欢、派对活动;研讨结束后请主动关闭窗户、电灯、空调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六、读者借阅权限一览表

    读者类型

    教师

    学生

    学生工

    总借阅册数

    40册

    10册

    20册

    文献类型借阅册数借阅时间

    中文图书

    40册365天

    10册30天

    20册45天

    外文图书

    40册365天

    10册30天

    20册45天

    台版图书

    40册365天

     

     

    教材

    40册365天

    10册30天

    20册45天

    中文过刊、过报

    合订本

    3册180天

     

     

    学位论文

    3册180天

     

     

    讲义资料

    3册180天

     

     

    文件资料

    3册180天

     

     

    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

    3册20天

     

     

    光盘

    40片365天

     

     

    磁带

    40盒365天

     

     

     














    七、文献赔偿一览表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说明

    逾期未还

    每本每天0.20元。

    滞纳金

    遗失

    1.购买相同文献来偿还。

    推荐

    2.购买同类近二年出版文献来偿还。

    价格须等于或高于原文献

    3.按该文献出版年限,加倍收取罚金:

    1910及以前:(原文献价格)×60(系数)+20元(文献加工费)

    1911-1949:(原文献价格)×40(系数)+20元(文献加工费)

    1950-1979:(原文献价格)×20(系数)+20元(文献加工费)

    1980-1989:(原文献价格)×10(系数)+20元(文献加工费)

    1990-今:(原文献价格)× 5(系数)+20元(文献加工费)

     

    4.所丢文献如属套书、丛书之一,则按全套原价赔偿。

     

    偷窃

    停止借阅权限一学期,通知学生处。情节严重者吊销借阅证,通报全校,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处理。

    将文献磁条抽出,或冒用他人证件借阅,或私自拔插计算机配件,按偷窃论处。

    涂抹、污

    损、撕割

    按文献原价2—20倍赔偿(情节严重按遗失处理)。

    视出版年限而定,参见遗失赔偿标准及说明。

    圈点、划

    线、批注

    按文献原价0.5—20倍赔偿(情节严重按遗失处理)。

    视出版年限而定,参见遗失赔偿标准及说明。

    损坏条码、书标

    每本2元

    技术处理费

    破坏计算机系统或设备

    恶意修改设置软件、制造或传播病毒,处以50-500元罚款,损坏设备按设备原价5-10倍赔偿。

    视破坏程度而定,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楼层及馆藏总索引

    楼层索引

    本层馆藏

    1F:总出纳台、密集书库、历史文献库、馆长室、办公室、采编部、图书漂流架、影音播放厅、市图分馆、电子阅览区

    1、密集书库过刊、过报合订本(限教师外借)

    2、密集书库A-Z类图书

    3、历史文献库K类图书

    4、市图分馆图书及期刊

    2F: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区、信息技术部、学者风采专架、阳光讨论区、休闲咖啡厅、学生作品展区

    1、现刊、现报(限馆内阅览)

    2、历年过刊、过报合订本(限教师外借)

    3、学者赠书(限教师外借)

    4、厦门文献、校史专辑(限教师外借)

    5、光盘、磁带(限教师外借,学生可拷贝光盘)

    3F:图书阅览室、外文书库、研讨室、温馨阅读区、阳光讨论区、电子阅览区、影星悦赏室、珍贵文献陈列室

    1、A-H类图书

    2、各科教材

    3、外文图书

    4、影星悦赏室光盘(限馆内阅览)

    5、民国文献、知名学者著作签名本、蔡望怀赠书

       (不开放借阅)

    4F:图书阅览室、研讨室、茶香墨韵体验区、阳光讨论区、特藏室、电子阅览区

    1、I-J 、N-Z类图书

    2、茶香墨韵专架图书

    3、特藏台版图书(限教师外借)

    4、特藏社会人士赠书(限教师外借)

    5、特藏我校优秀毕业论文(限教师外借)

    6、特藏学位论文(限教师外借)

    7、特藏各科教材保存本(仅限教师外借)